在維持簡單低稅制和保持香港競爭力的基本原則下:
(a)
考慮下列的因素,研究哪些稅基廣闊的稅項(包括與消費有關的稅項)適合於香港引進:
能產生經常性財政收益
收益不太受經濟周期的影響
對經濟帶來的負擔
電子商貿發展的衝擊
行政上的成本效益
易於遵從
公平
(b)
根據上文(a)段的研究所得,就執行特定的稅基廣闊的稅項的建議提供意見。
(c)
向立法會、公眾人士和關注這個課題的團體徵詢意見。
(d)
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向財政司司長提交進度報告,並在二零零一年年底提交最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