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在維持簡單低稅制和保持香港競爭力的基本原則下:

(a)

考慮下列的因素,研究哪些稅基廣闊的稅項(包括與消費有關的稅項)適合於香港引進:

  • 能產生經常性財政收益
  • 收益不太受經濟周期的影響
  • 對經濟帶來的負擔
  • 電子商貿發展的衝擊
  • 行政上的成本效益
  • 易於遵從
  • 公平

(b) 根據上文(a)段的研究所得,就執行特定的稅基廣闊的稅項的建議提供意見。

(c) 向立法會、公眾人士和關注這個課題的團體徵詢意見。

(d) 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向財政司司長提交進度報告,並在二零零一年年底提交最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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