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紓緩住戶所面對的通脹壓力,政府將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的首天向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的住宅登記用戶的戶口注入每月300元的電費補貼。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月內未用的補貼可以轉撥,可用以為同一戶口繳交帳單所示的電費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或戶口結束時(以較早者為準)。
示例
1. 港燈用戶 如沒有政府補貼, A先生會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及十月收到數額分別為350元及250元的帳單。在計算補貼後,他的電費單會顯示以下資料:
2. 中電用戶
如沒有政府補貼,B先生會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及十一月收到數額分別為700元及500元的帳單。在計算補貼後,他的電費單會顯示以下資料:
參考問答
服務式住宅對用電的收費模式各異。有些服務式住宅的租金已包括用電,有些租客則向業主(而非電力公司)繳交電費。居住在服務式住宅的人士能否享受補貼要視乎該服務式住宅的用電是否具「電力公司獨立電表」、登記為住宅用戶以及該人士跟他業主的協議。
如電錶屬出租單位,誰可獲得補貼?租客還是業主?
補貼不會以現金發放而是會降低住宅用戶帳單所示的收費。至於誰可享受補貼,則視乎租客和業主的協議。
補貼會降低住宅用戶帳單上的收費。如租客是電力公司的登記住宅用戶,租客只需按計算補貼後帳單上的收費付款。如帳戶是用業主的名字登記,但租客是按電力公司帳單上的收費付款,租客也可享受補貼。
一般而言,被界定為新建成還在建築商手中的住宅不獲補貼。由於分辨其它空置單位有技術上的困難,這些空置單位則可收到補貼。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發放補貼。在發放補貼期內,每個月的第一天,兩間電力公司會把300元的補貼記入住宅用戶的登記戶口。
如住戶在發放補貼其間搬遷並結束其戶口,已記入戶口又未用完的補貼可否轉至另一戶口或折回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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