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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地的金融合作

簡介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加強與內地的金融合作。我們會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及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在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我們會繼續善用香港與內地及國際的連通優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所帶來的龐大機遇,以推動香港金融業的長足發展,以及為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作出貢獻。


持續進行的工作

國家五年規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規劃綱要》)一如既往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十四五規劃綱要》亦提出深化並擴大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我們會繼續這方面的工作,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所載的目標。

粵港澳大灣區 -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肯定和支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以及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台。2020年5月,中央政府發布了《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意見》),支持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提升大灣區在國家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我們會繼續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聯繫,根據《規劃綱要》和《意見》訂立的方向,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一帶一路」倡議 – 特區政府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7年12月14日在北京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安排》)。《安排》訂定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具體建議,聚焦六大重點,包括金融與投資。我們會發揮香港作為內地與國際接軌的橋樑角色,配合香港領先的金融平台及專業服務,作為主要投融資中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以及資產管理、企業財資、風險管理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中心,繼續為推動「一帶一路」倡議作出貢獻。

互聯互通計劃 – 我們在過去數年推出了數項資本市場互聯互通項目,包括「滬港通」(2014年11月)、「深港通」(2016年12月) 、「債券通」北向交易(2017年7月) 、「債券通」南向交易(2021年9月)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2021年9月),並一直致力優化這些項目。

隨着國際機構投資者可更方便地透過香港投資於內地資本市場(包括A股市場),主要的國際指數現已將內地A股納入其新興指數體系中,標誌着資本市場互聯互通項目的成果以及香港在內地資本市場越趨國際化所扮演的角色。

政府及監管機構會與內地有關部委按步推動各項互聯互通計劃的擴容方案,以進一步推動兩地金融市場的協作及互動。


更多資料

請瀏覽下列網站,獲取更多資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粵港澳大灣區網頁 金融服務
https://www.bayarea.gov.hk/tc/opportunities/finance.html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 (銀發〔2020〕95號) [只有中文]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023428/index.html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關於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