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 发挥大湾区「双引擎」功能
香港特区政府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展现香港特区和深圳市两地政府支持私募及创投基金发展的决心,发挥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双引擎」功能,同时也进一步增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优势。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新一届政府提出「四点希望」,当中包括不断增强发展动能。资产及财富管理业近年在金融服务业中已无可置疑地成为新的发展引擎,增长迅速,而当中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传统首次公开招股(IPO)或银行融资以外,企业愈发重要的融资渠道,有望成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动能。据一份行业研究报告统计[1],亚洲私募及创投基金已募集但未投放的资本(行业内称为Dry Powder)创下新高,达6,500亿美元。
香港的资产及财富管理业一向是个「聚宝盆」,管理资产规模达35.5万亿港元,大约是我们GDP的12倍,当中超过65%资产来自非香港投资者,是名副其实的全球「聚财」之地。以资产管理规模计算,香港目前已经是亚洲区内第二大私募基金市场(管理超过1,900亿美元),仅次于内地。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近年以「三步曲」策略强化香港私募基金产业的整体配套,先后引入有限合伙基金(LPF)制度、为在本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以及设立吸引外地基金迁册来港的机制,令香港的投资基金制度更趋完善。这些措施广受业界欢迎,截至今年7月,已有超过 510 个LPF成立,有助我们打造香港成为国际一流的私募基金注册及营运基地,捕捉私募基金业的庞大机遇。
正如习主席所说:「背靠祖国、联通世界,这是香港得天独厚的显著优势」。香港可凭「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发挥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下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功能定位,担当通往内地和国际市场双向门户的桥梁角色,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基金在香港落户,通过私募资本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及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亦明确提出「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大湾区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2020年5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香港与前海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方面的合作和便利政策,包括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参与投资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截至2021年底,前海合作区港资QFLP管理企业122家,管理基金规模400亿元人民币。此外,《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方案》)于去年9月出台,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
在以上的雄厚背景支持下,近日公布的十八条措施就是突破机制并创新的「联合政策包」,实现香港和前海在QFLP方面的合作,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在便利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方面,从拓宽投资范围、简化申请流程[2]、增强跨境调拨资金灵活度等多方面入手,以及推进香港LPF与前海QFLP试点机制对接;并探索通过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机制,促进深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联动发展。种种举措,相信能进一步吸引有意投资于内地的私募及创投市场基金以香港作为大本营。同时,有关措施是促进香港和前海私募股权基金业的一项创新政策,我们期望藉此打通两地的资本流通脉络,引导来自四方八面的资金投资大湾区的创新科技产业,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香港LPF的投资目标以大湾区为主,说明这项政策有充分的市场需求基础。
通过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深圳科创资源集聚的优势,以及前海跨境金融先行先试的政策,两地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共同发展和互联互通将带来极大协同效应,可引领资本投资在大湾区诞生的前沿科技,助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逐步推动国家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对两地企业而言,蓬勃的私募及创投基金市场及创新的跨境金融政策亦为它们扩阔了融资渠道,有助吸纳国内及国际资本。
为丰富相关人才库,特区政府已将「资深资产管理专才」及「资深资产管理合规专才」加入「香港人才清单」,以吸引具相关经验的专才来港,有一定数目的基金业精英已透过「人才清单」获批来港发展。最新公布的十八条措施也包括支持香港会计、税务、法律等专业人士在前海便利化跨境执业,进一步加强两地的人才流通。
展望未来,香港会继续强化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功能,把握大湾区发展和《前海方案》带来的机遇,加强与深圳和前海的金融合作,共同为高质量建设大湾区及深化国家金融市场改革作出贡献,并同时为香港金融业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促进本地金融界的长足发展。
[1] Bain & Company – Asia-Pacific Private Equity Report 2022 (https://www.bain.com/insights/asia-pacific-private-equity-report-2022/)
[2] 《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中提出将优化准入门槛和申请流程,自机构提交完整合格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完成联合会商。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