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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新资源 开拓新市场

SecretarysBlog

在今年的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公布了四大金融业市场资助计划,分别涵盖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房地产投资信讬基金(REIT[1])、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2])及保险相连证券(ILS[3])。我们这次投入相当多资源,总预算超过5.7亿港元,涉及资本市场的不同范畴,让香港更好地把握全球及内地市场的新趋势,推动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各监管机构将陆续公布计划详情,我希望就此阐述四项资助计划的政策思路和目标。

1.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

以绿色经济推动疫后复苏已经成为全球焦点,绿色投融资活动更趋活跃。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发行金额在2020年再次创下新高至约2,900亿美元,过去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8%。占比最高的市场为欧洲、其次为亚太区及北美[4]。我们国家已经订下「30、60」的明确减排目标,即在2030年将碳排放总量封顶,并在2060年达至碳中和(carbon neutral)。按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测算,到2060年国家新增气候领域投资需求将达约139万亿元人民币,年均资金需求及缺口在3.5万亿元及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5],需要通过绿色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来满足及填补。香港方面,行政长官亦已订下在2050年前达至碳中和的目标,故此政府计划于未来五年因应市场情况,发行合共约1,755亿港元等值的绿色债券,为更多绿色项目进行融资,以改善环境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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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香港作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迎接国际、国家及本地市场的机遇,我们有必要继续吸引更多海内外机构来港进行绿色和可持续投融资及认证,提升市场深度和广度。因此,预算案提出整合先前推出的两项计划[6]成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并除绿色债券外新加入绿色贷款元素,在未来三年资助合资格债券发行人和借款人的发债支出及外部评审服务。首次在香港发行绿色和可持续债券的发行人,如发行金额达15亿港元或以上,合资格申请可获上限为250万港元的资助。外部评审费用方面,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人及贷款借款人,如使用认可外部评审机构的评审服务及发行金额达两亿港元或以上,合资格申请则可获上限为80万港元的资助。

2. 房地产投资信讬基金(REIT)资助计划

大家对房地产投资信讬基金(REIT)这产品应该不感陌生。香港首个REIT于2005年上市,目前已有10个REIT于香港市场上供投资者选择,总市值约2,440亿港元。去年以来这个市场迎来了不少新发展,在产品方面,有首个投资于亚太区内30只不同REIT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上市,最近亦有以往未见的仓储物流资产在港以REIT形式招股及准备上市。监管方面,证监会于去年12月修订了《房地产投资信讬基金守则》,为REIT在进行投资时提供更大灵活性,例如将借款限额由资产总值的45%提高至50%。此外,积金局亦已于去年5月扩大强积金投资在REIT的比例及市场数目,投资于香港、英国、美国及澳洲上市的REIT总额不再受限于强积金基金资产10%的上限。目前已有超过230个强积金成分基金投资于REIT,涉及资产约40亿港元。

香港REIT的最大特色是须把基金绝大部分收入(即不少于其除税后净收入90%)分派,为持有人提供较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发展REIT将有助香港把握内地商业房地产乃至「新经济」(如创科或物流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崭新机遇。因此,预算案宣布将资助未来三年得到香港证监会认可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合资格REIT,涉及因REIT上市而须支付予本地专业服务提供者(例如律师、核数师及物业估值师等)的合资格费用七成,上限为每个基金 800万港元。

3.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资助计划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制度在2018年7月设立,与一般公司有所不同,OFC可灵活发行和注销股份,供投资者认购和赎回基金。可用OFC形式成立的基金类型繁多(如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跟踪指数交易所买卖基金、家族办公室、对冲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等)。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13间OFC在港成立。

为丰富本港基金市场的多样性,预算案宣布推出计划,资助未来三年于香港设立或迁册来港的OFC。资助就设立或迁移OFC而须支付予本地专业服务提供者(例如律师、会计师及基金行政管理人等)的合资格费用七成,上限为每间OFC 100万港元。

4. 保险相连证券(ILS)资助先导计划

《十四五规划纲要》确立了香港金融市场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定位,其中一个重点是提升我们作为风险管理中心的功能。就此,我们已经在今年3月实施新的规管制度,允许在港成立专为发行保险相连证券(ILS)的特定目的公司。ILS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让保险或再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风险(如地震或其他天灾)通过证券化集资转移至资本市场,而巨灾债券则为一种较常见的ILS。ILS一方面可以提升保险业的承保能力,降低保障成本;另一方面亦为机构投资者带来与经济周期不关连的另类投资产品,以达分散风险之效。随着气候变化和日益都市化令巨灾事件愈趋频繁,全球ILS的发行持续增长,总额由2016年的71亿美元(38次发行)增至2020年的164亿美元(80次发行),目前主要发行地区为百慕达(发行次数占比82.5%)、新加坡(7.5%)及开曼群岛(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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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全球通过金融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机遇,作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措施之一,中央政府已于2019年11月公布支持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巨灾债券。为协助香港市场把握ILS带来的商机,预算案宣布推出先导计划,资助未来两年在港发行ILS的保险企业或机构的前期费用(如付予法律顾问、风险建模师及核数师等的费用),视乎证券的年期,每次发行的资助上限为1,200万港元或600万港元。合资格ILS的发行额须不少于2.5亿港元(或等值外币),发行商须聘用香港服务供应商,有关开支不得少于所有前期费用的20%。

[1]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2] Open-ended fund company

[3] Insurance-linked securities

[4] Sustainable Debt Global State of the Market 2020,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5]《奋楫者先:“十四五”规划宏观趋势与机遇》, KPMG

[6]「债券资助先导计划」和「绿色债券资助计划」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