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服务及会计界选委产生办法看完善选举制度

立法会在周三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进行了首读,接下来会在法案委员会进行审议,希望《条例草案》能够在五月底之前三读通过,以便政府开展接下来大量的选举筹备工作。条例重点之一是优化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的构成并赋予其新职能,以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增强选委会的代表性,同时扩大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在选委会各个界别分组中,与我们财库局直接相关的是金融服务界、金融界、会计界及保险界,而金融服务界及会计界的选民资格及组成将有所调整,金融界及保险界则维持不变。
金融服务界: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并有权在8个金融行业组织中表决的团体,将有资格登记成为选委会投票人。此外,合资格投票人亦包括有权在金银业贸易场理监事会表决的团体。他们都是本地金融业界的翘楚,市场经验丰富,深具爱国爱港情怀,多年来为香港金融市场默默打拼,亦为内地金融市场的开放及发展出谋献策。行业组织中同时包括了中资证券业协会及中资期货业协会,反映了近年中资金融业界在香港市场的长足发展及贡献。我期待继续与各行业组织加强沟通及联繫,共同为香港金融市场的未来继续拼搏,发挥香港金融所长,贡献国家所需。
会计界:
会计界选委会的席位将分别由个人提名及团体选举产生,席位各佔一半。个人提名方面,将由国家财政部聘任的香港会计谘询专家协商产生,并经由这些专家组成的「香港会计谘询专家协会」提交。这些专家除了是香港会计业界的精英,亦会参与建设国家的会计制度,为制定及优化准则提供意见。纳入这些专家提名产生选委会委员,有利于选委会在履行职能时更多从建设国家和香港的考虑出发,作出符合国家和香港利益的选择。在团体选举方面,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註册,及根据《财务匯报局条例》所界定的註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将可登记成为团体投票人,既保留业界代表性,亦确保会计师均衡有序参与。
总结: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和发展
以金融服务界及会计界的选委产生办法为例,这次完善选举制度的修改将构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考虑到国家与香港共同利益,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民主制度。这将有效堵塞现行选举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为提高管治效能创造空间及条件,让我们珍爱的香港重回正轨、重新出发。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