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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内地的金融合作

简介

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加强与内地的金融合作。我们会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及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我们会继续善用香港与内地及国际的连通优势,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所带来的庞大机遇,以推动香港金融业的长足发展,以及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贡献。

持续进行的工作

国家五年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一如既往支持香港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 《十四五规划纲要》亦提出深化并扩大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所载的目标。

粤港澳大湾区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肯定和支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以及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 2020年5月,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支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大湾区在国家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我们会继续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联系,根据《规划纲要》和《意见》订立的方向,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带一路」倡议特区政府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4日在北京签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安排》)。 《安排》订定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建议,聚焦六大重点,包括金融与投资。我们会发挥香港作为内地与国际接轨的桥梁角色,配合香港领先的金融平台及专业服务,作为主要投融资中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以及资产管理、企业财资、风险管理及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继续为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作出贡献。

互联互通计划我们在过去数年推出了数项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项目,包括「沪港通」(2014年11月)、「深港通」(2016年12月) 、「债券通」北向交易(2017年7月) 、「债券通」南向交易(2021年9月)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2021年9月),并一直致力优化这些项目。

随着国际机构投资者可更方便地透过香港投资于内地资本市场(包括A股市场),主要的国际指数现已将内地A股纳入其新兴指数体系中,标志着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项目的成果以及香港在内地资本市场越趋国际化所扮演的角色。

政府及监管机构会与内地有关部委按步推动各项互联互通计划的扩容方案,以进一步推动两地金融市场的协作及互动。

更多资料

请浏览下列网站,获取更多资料: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粤港澳大湾区网页 金融服务
https://www.bayarea.gov.hk/sc/opportunities/finance.html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银发〔2020〕95号) [只有中文]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023428/index.html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