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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双重课税泛指同一项收入被多于一个税务管辖区征收类似的税项。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双重课税会妨碍货品和服务交流,以及资金、科技和人才的流动,而且窒碍经济体之间发展经贸关系。

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透过划分两个税务管辖区的征税权和订明各类收入的税率宽免,有助减低双重征税。全面性协定有助投资者更准确地评估其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税务负担,并提供额外的诱因,吸引海外投资者在香港投资。同样地,全面性协定亦会提高本港公司到海外投资的兴趣。政府认同与香港的贸易和投资伙伴签订全面性协定会带来上述的好处,因此政府的政策是与香港的主要贸易和投资伙伴,以及具有双边贸易和投资增长潜力的新兴经济体系,建立一个全面性协定的网络。

截至2024年3月,香港已与49个税务管辖区签订全面性协定,并正与16个税务管辖区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