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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公营部门有责任确保可用的资源调拨得宜,用得其所,为市民取得最大的效益。我们必须以有效率及 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运作,一方面维持高水准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控制开支增长。

行政长官在一九九八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在公营部门正式推行一项「资源增值计划」。我们会藉 这计划,尽力使政府开支合乎最高的经济效益,令公共服务得到长远而持续的改善。

「资源增值计划」在几个月之间已进行得如火如荼。在这计划下的一项当前要务,是在一九九九至 二零零零财政年度,要求各政府部门和政府资助机构在不增加资源的情况下,藉提高生产力,提供新 服务或改善现有服务,或节省开支。到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公营部门须进一步减低基线运作开支, 总额须达运作成本的百分之五。务使公营部门更为精干,效率更高。不过,若要长期而持续地改善 公共服务,就要做更多工作。为此,我们已开始推行「资源增值计划」中期方面的措施。在推行这些 措施时,我们会考虑公营部门不断转变的角色,在公共服务的管理和提供这类服务方面,作出更为根本 的改革。

这小册子的目的,是报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推行「资源增值计划」的情况;我们会特别介绍各 部门和机构在来年推行的新服务或改善现有服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