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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與新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 (第12章:政府採購)

香港與新西蘭在2010年3月29日簽訂《中國香港與新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經貿合作協定》)。該合作協定在2011年1月1日生效,是中國香港與外地經濟體系訂立的首份自由貿易協定,涵蓋了香港與新西蘭多個有共同利益的範疇,包括政府採購方面。《經貿合作協定》第12章載有關於香港在政府採購方面的承諾,與香港在《世貿採購協定》中的承諾大體上一致。《經貿合作協定》第12章涵蓋中國香港政府各局及部門採購不低於以下價值的合約-

  • 貨品及服務(非建造服務)*:130,000 SDR
  • 建造服務:5,000,000 SDR

* 「服務(非建造服務)」指載於《經貿合作協定》第12章有關中國香港的附件I乙部「服務(非建造服務)」標題下的服務。

《 協 定 》文本(只有英文)